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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石河子大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要求,现将填报石河子大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基金委已审核通过),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全面分析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二、截止时间及要求

1、科研处会按照要求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41819:00前完成结题材料的在线提交,提交后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如被退回及时按照意见修改并提交,待状态变成“等待基金委接收纸”即可。

(注:1、项目决算表科目有变化,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2项目负责人先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附件4),联系计财处进行审核并加盖计财处公章,然后再网上填报《结题报告》并在附件上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计财处盖章版),确保《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数据与计财处审核数据一致3、如涉及预算调整,劳务费、业务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行调整,设备费和间接经费如需调剂请联系科研处。)
 

2、审核通过的终版纸质版结题报告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交学院科研办。学院科研办统一于2024226前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王静娅  0993-2058775
 
附件:   
附件2023年度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
附件结题报告填写说明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

关于填报石河子大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附件.zip

                                                                                    科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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